宁波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

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12-4 11:43:32

一、公共绿地绿化养护质量标准


(一)绿化养护质量标准:


1.植特养护


1.1 乔灌木树冠完整,生长旺盛,无病无虫无枯枝。


1.2 绿篱整齐形态美观,控制高度适宜,徒长枝控制在10cm以下,无破残、无缺株。


1.3 园内草花布置四季有花、节日布置有重点有创意。


1.4 地被植物长势茂盛,无杂草无明显残叶枯花。


1.5 草坪高度控制、平坦整齐,生长良好,无明显杂草、裸地和积水。


1.6 造型植物保持优美形态,生长旺盛,无明显残缺,徒长枝控制在10cm以下。


2.园容景观


2.1 老树保存率98%以上,补植及时,成活率在95%以上,无死株。


2.2 绿化景观效果显著,无植物倒伏。


2.3 植物病虫害防治及时,危害率控制在5%以下。


(二)绿地整洁标准


3.清卫管理


3.1 绿地清卫及时,无明显纸屑、果壳、杂物;


3.2 园路、广场全日保洁,无明显垃圾异物和积水、无死角;


3.3 水面清澈,无明显漂浮杂物和沉淀废物。


3.4 绿带清卫及时,无明显纸屑、果壳、杂物;


3.5 树穴全日保洁,无果壳、无垃圾;


3.5 行道树整齐无绑扎物,无挂牌、架线等损坏行为。


4.设施维护


4.1 亭、廊整洁,无驳落物和痕迹,无垃圾。


4.2 花坛、护栏、园路等设施,经常维护,无破损残缺。


4.3 花盆花篮等园林装饰品完整、清洁,无破损、无丢失。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广告为了发展

    优秀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