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届杭州市“人居奖”评审标准
1、项目性质与城市总体布局、项目功能与区位特点的协调性;建筑造型、色彩与周围环境是否协调,是否注重地域文化特色;项目规模与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是否衔接合理,交通组织合理程度。
2、建筑设计理念是否先进,特别是对外环境的借用、地形地貌和地物(植被、山石、水系、遗物等)处置是否科学;建筑与环境的和谐程度,能否实现景观共享;社区活动场所的设计及老人、儿童设施是否周全,有无设无障碍设施。
3、住宅布局、空间组合是否合理、有无特色,对日照、采光、通风系统的评价;单元组合与户型平面设计要求紧凑、功能分区合理、面积分配恰当,空间尺度适宜。
4、环境绿化配置要求符合生态法则,乔、灌、草搭配得当,绿化、水系空间自然亲和力强,住宅周边园林、围墙、路灯等配置要求美观精巧合理,达到使用、审美、生态功能和谐统一。
5、注重节约资源、环境保护技术的应用和建筑住宅产业化,包括废物、污水、废气、噪声等处理是否科学合理,外墙外保温、密闭窗、屋顶保温隔热技术、外遮阳装置等建筑技术的应用程度;对可再生能源(太阳能、风能、地热、生物能)的利用技术;有无开展一次性装修的试点和推广工作。
6、物业管理要求智能化、专业化、市场化、规范化,设备运行、保养状况好,配备人员的数量、素质符合相关要求。
7、社区(小区)特色活动开展积极,邻里关系和睦,社区(小区)文化氛围浓厚,达到社区环境健康。
首届杭州市“最佳人居环境奖”评审标准
●新城建设和街道、乡镇类
1、城市规划要素:
(1)区、县(市)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或区域分区规划依法编制、审批、和公布状况;
(2)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实施要求统一管理,执行“一书两证”制度(乡镇“一书一证”)状况;
(3)本级规划、建设、管理制度健全程度,要求区域规划清晰有序,并留有发展余地。
2、环境发展要素:
(1)绿化环境要求实现均好,公共绿地布局要求均衡合理;
(2)生活垃圾分类收集、回收利用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状况,垃圾箱、公厕分布的合理程度;
(3)城市排水系统完善程度,河、湖、渠整治改造状况和水体沿岸绿化景观;
(4)环境景观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健全,要求人员、资金、设备到位。
3、区域景观空间要素:
(1)区域内的广场有文化主题内容,空间景观丰富,公众参与性强;
(2)区域内建筑群层次节奏变化疏密有致,广告、招牌布置有序,城市家具、城市小品有特色;
(3)绿地、水系空间自然亲和力强,水系清洁无污染;
(4)区域内整体建筑形象设计(包括外形、色彩、高度、密度等)和谐悦目。
4、城市生活水准要素:
(1)减灾防灾工作各类预案和安全防灾设施健全,同时考虑居民满意度(由协办媒体负责征集);
(2)新建住宅小区实行社区和物业管理、老住宅小区实行社区管理,区域内治安情况,同时考虑居民满意度(同上);
(3)区域内生活、文化、卫生、教育、体育、商业服务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,居住生活方便、休闲、舒适等居住品质良好;
(4)道路交通设施功能完善、结构合理,交通标志清晰整洁;
(5)老人、儿童活动场所设施周全,设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无障碍设施。
5、城市文化和历史文脉延续要素:
(1)新城建设和老城保护处理得当;
(2)历史文化遗存、古迹文物保护和旧城文脉遗迹修复工作情况;
(3)新建筑文化创建和住宅区文化品位开发状况。
6、科技发展要素:
(1)应用科技蔚然成风;
(2)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广泛。
●改善人居环境工程类
1、生态规划要素:
(1)项目统一规划设计,符合城市控规的生态要求,对自然生态实施有效保护、改造,措施得力;
(2)项目选址交通方便,市政设施到位,公众参与度高;
(3)生态系统健全高效;
(4)规划富有创新和个性特色;
(5)地形、地貌利用和水系处置科学合理,遵循“最少人为干预原则”。
2、环境发展要素:
(1)重视森林、湿地、生物地区和生态区的保护;
(2)生活垃圾分类收集、回收利用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状况,垃圾箱、公厕分布合理;
(3)排水系统完善,河、湖、渠整治改造合理和水体沿岸绿化景观良好;
(4)植物配置丰实多样,环境空间休闲舒适;
(5)绿地、水系空间自然亲和力强,水系清洁无污染;
(6)环境景观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健全,人员、资金、设备到位。
3、城市文化和历史文脉延续要素:
(1)历史文化遗存、古迹文物保护工作得力;
(2)旧城文脉遗迹修复工作情况;
(3)建筑、城市小品、城市家具等风格独特,追求浓烈文化氛围,反映时代特征和地方风格。
4、项目对改善整体人居环境的贡献要素:
(1)项目实施前后的人居环境对比;
(2)项目建设对整体人居环境的影响;
(3)项目建设对提高项目所在区域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影响程度。
5、安全要素:减灾防灾工作各类预案和安全防灾设施健全,避难防灾有措施。